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金融业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业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迈出里程碑式步伐:基本建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境外主体持有境内人民币金融资产比10年前增长2.4倍;取消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外资股比限制;人民币成功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成为全球第三大篮子货币、第五大储备货币……总的来看,我国双向开放的金融体系加速形成。
金融业本质上是竞争性服务业,开放竞争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中国金融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金融业需要在竞争的环境中增强活力、提升竞争力,才能保持健康发展。金融业开放不仅引入了机构、业务、产品,增加了金融要素供给,还促进了制度规则的完善,丰富了金融制度供给,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仅要便利商品和要素的流动,还要推动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增强制度的竞争力,从而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这也对金融业开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应继续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坚定不移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落实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标高水平国际金融规则,做好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准备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提升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金融市场的便利性,丰富可投资的资产种类,完善配套制度规则,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二是统筹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要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更好地发挥汇率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中的自动“稳定器”作用,为金融服务业开放和金融市场开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继续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是我国金融业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未来要继续做好制度设计、政策支持和市场培育,加强本外币协同,便利市场主体在对外贸易投资中更多使用人民币,推动金融市场向全面制度型开放转型,提高人民币金融资产的流动性。
三是持续完善风险防控体系。金融业开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更复杂的金融风险,因此,需要不断完善与开放相适应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未来,要进一步扎实牢筑金融安全网,为开放之路保驾护航。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构建与金融业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建好“防火墙”,提高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使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党的二十大报告为做好经济金融工作明确了根本方向。应当看到,金融业开放是互惠互利的。开放竞争有助于中国金融业发展和效率的提升,而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也能更好地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红利,实现互利共赢。扩大金融业开放,未来要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便利性,构建与金融业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提高金融机构“走出去”经营管理水平和全球竞争力。同时,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此外,还应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在绿色发展、健全区域金融安全网等重要议题方面贡献中国智慧,在疫后复苏中展现大国担当,为维护全球金融稳定贡献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