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管局《关于组织参加第六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的通知》(豫事文[2019]11号)要求,我市将组织部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清华大学联合开展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节能管理岗位应知、应会通识教育为主,具体包括能源形势与宏观政策、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综合素养及示范案例五大板块。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培训对象为区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公共机构分管节能工作负责人、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节能统计员、用能系统与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五类人员,分类开设课程。党政机关、科教文卫体等系统和行业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按计划名额组织参训(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负责本区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科(股、办)至少安排1人参加,应安排新从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动员科教文卫体各类事业单位不同节能岗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
本期培训为期6个月,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2月15日组织报名,2019年3月26日开学,2019年9月26日结业。
三、报名方式和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人员登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网站(http:‖www.thjnpx.org)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详见网站公告。学员完成报名交费工作,由清华大学为学员注册。统一开学后,学员登录项目网站,使用报名时生成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开始学习。
培训费用每人620元,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第五期远程培训中未参加考试和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免费参加本期远程培训学习。
四、学习和考核方式
参训培训的学员可使用电脑在线学习,也可使用手机登陆移动终端离线学习(操作方式见培训网站说明)。学员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后,参加国管局和清华大学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可获得由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颁发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合格证书,证书信息可以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查询。第五期远程培训中未参加考试和考试未通过的学员,满足考试要求的,可免费参加本期培训统一考试。
五、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报名工作,各级管理员要配合做好教务管理、学员管理、考务管理、推荐评优等工作。管理员培训班、最佳学员培训班等培训班次作为远程培训的重要配套内容同步开展。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2月15日。各单位于2019年2月14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报名格式详见附件2),市节能办没有记录视为未参加培训。各县(市、区)、各市直机关参训人数参照公共机构远程培训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其它各级公共机构鼓励报名参加。
清华大学联系人:胡丽芬 010-62792835
010-62796084(传真)
王思丽 010-62796527
Ycxt4@mail.tsinghua.edu.cn
附件:1、公共机构远程培训名额分配表
2、参训人员备案表
2019年1月31日
(联系人:牛丽 电话:0379-6321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