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筑牢廉洁自律的底线,7月22日下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学习市纪委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会上,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军同志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关于三起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典型案例的通报》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这些典型案例中,有的违规以亲属名义经商办企业,有的违规与他人合资经商办企业,有的违规兼职取酬,有的违规入股分红,都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谋取经济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最终都受到了党规党纪的严厉处分。
会议强调,党和国家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历来有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法规,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均有明确禁止性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通报的案例认真反思、引以为戒,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住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为守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