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12月以来,市住建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由党组成员带队的7个工作督导小组,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月讲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乡镇属地责任,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在重点排查用作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农村自建房的基础上,采取地毯式排查方法,逐村逐户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风险点,有重点、分层次、按时限有序进行整治工作。截至5月31日,全市共计排查录入农村房屋101103座,其中生产经营性用房52289座,公共用房20924座。生产经营性用房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28座,鉴定28座,鉴定率100%,鉴定为C、D级16座,整治16座,整治率100%;公共用房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42座,鉴定42座,鉴定率100%,鉴定为C、D级31座,整治31座,整治率100%,提前1个月完成省定6月底前完成全部农村房屋排查录入和生产经营性用房、公共用房整治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