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进入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_365bet手机网站司法局网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热门搜索:法律服务基层动态法律援助最新文件

        点击进入二十大专题 >>
        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

        司法部关于做好2016年司法行政系统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2016-03-22  405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对做好2016年司法行政系统农民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系统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前景广阔,同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农民工工作面临新的情况。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农民工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同时也要看到,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农民工工作还存在农民工就业压力有所增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所反弹、农民工权益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农民工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加大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农民工工作力度,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农民工各项工作

          2016年司法行政系统农民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农民工讨薪、权益维护等服务工作,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治宣传工作。坚持把农民工普法工作情况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指导农民工输入和输出大省把农民工普法纳入本地“七五”普法规划。开展“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把农民工普法情况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标准,对“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委关于2016年“三下乡”活动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法律下乡”活动等。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工普法教育机制,认真贯彻《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落实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建立健全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专项法律服务,鼓励各地将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纳入企业法律体检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严格农民工劳务合同的依法订立、审查、履行、监管、备案、登记制度,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引导农民工通过理性合法形式表达诉求、维护权益。继续推进强制执行公证,对劳资双方达成的偿还欠款及兑现农民工工资的协议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促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劳动、财政、信访、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组织的合作协商,争取支持,共同做好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逐步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补充事项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努力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农民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推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扩大基层服务网络覆盖范围,拓宽申请渠道,积极推进网上便民服务,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做好小微企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围绕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法律援助为农民工讨薪等专项行动,建立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免除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使农民工能够及时得到帮助。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规范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改进农民工案件指派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针对农民工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援助,在服务过程中注重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并根据农民工易发纠纷类型做好政策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果。

          (四)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完善组织网络,充实巩固农民工输出(入)大省村(居)、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农民工集中的建筑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推进在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和行业、专业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队伍建设,扩大选任渠道,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担任人民调解员,实现农民工自我管理、服务和教育。加强与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的联系,积极发展调解劳动争议专业化、专职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涉及农民工纠纷信息网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有效预防和稳妥处置涉及农民工的群体性事件,努力把涉及农民工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稳定。重点加强对涉及农民工的婚姻家庭、继承、房屋宅基地、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特别是拖欠工资、工伤损害赔偿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将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积极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资源,畅通申请渠道,强化便民措施,不断提高服务农民工工作水平。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劳动仲裁等农民工工作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高效、顺畅的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衔接配合机制。要强化调查研究,密切关注农民工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及时了解农民工利益诉求,研究制定对策措施,提高农民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农民工的政策、成就、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部。

        司 法 部

          2016年1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