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为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立了具体操作准则。
《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主要从公示内容、公示载体、公示时限等方面,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职责等作出规范,确保执法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河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主要从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记录管理等方面,对执法文书使用,音像记录范围,记录设备配置,执法规范用语、行为用语指引的制定等作出规范,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主要从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程序等方面,对法制审核机构的确定、审核人员的配备、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标准的界定、法制审核的内容和程序等作出规范,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据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印发以来,我省紧紧围绕《指导意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1+3+5+7”制度体系。4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对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安排部署。
延伸阅读
“1+3+5+7”制度体系
“1”以一个方案为总领,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绘路线
“3”以三个办法为支撑,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立准则
“5”以五个清单为指引,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筑基础
“7”以七个规范为标准,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定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