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农民工法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加强“法律进乡村”工作,结合辖区各村(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治安管理、婚姻继承、土地征用、社会救济、劳动保障、妇女儿童老人权益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树立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和依法维权的观念。
二是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对于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农村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情况,一律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有针对性的在农民工集中的劳动密集型发展专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信息收集反馈和调处机制,努力从被动化解向主动预防转变,有效预防和稳妥处置涉及农民工的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洛龙区司法局科技园司法所 魏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