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审批流程图
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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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大厅司法局窗口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服务电话:63923809
监督电话:63917232
申请人应向拟执业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由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并进行初审:
一、专职律师执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外地籍的应提供暂住证)、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四)实习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包括: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及复印件;2、《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及复印件;3、《实习鉴定书》;4、《实习人员登记表》。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在外地市实习及参加岗前培训经历须经省司法机关确认;(五)申请人能够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及无不良品行记录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包括:1、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档案存放证明及人事档案中记载的有无受到开除公职、辞退、治安、刑事处分证明(离退休人员除外);2、申请前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交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辞职的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协议及复印件。3、申请时无业的,须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4、失业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失业证。5、退休人员须提交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退休文件及原单位出具的品行证明。6、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的证明;近期辞职的可由原单位提供。(六)申请人本人符合法定条件、提交材料真实性的情况说明。(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执业的证明;(八)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7张(蓝底,着律师袍或深色西装)。
二、兼职律师申报材料:
1、《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书复印件;4、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证、《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及复印件、《实习鉴定书》和《实习人员登记表》。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没有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证明;7、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育教师资格证或法学科研机构工作证复印件;8、高等院校或法学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9、申请人个人符合法定条件,提交材料真实性的保证书;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11、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7张;12、对于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兼职律师执业人员在外省实习及参加新律师上岗培训经历须经司法行政机关确认。
[收件][出件][市行政服务大厅司法局窗口][律师管理科受理] [初审合格或不准予意见] [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上报省厅审核] [不准予执业的,书面说明理由] [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