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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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处)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中央、省文明办、市文明办《关于在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大力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推动我局机关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健康发展,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根据要求,2013年春节期间局机关将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以培养志愿服务文化为核心,以丰富群众节日文化生活、力所能及关爱生活困难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精心设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在全局上下形成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喜人景象。
二、活动项目
紧紧围绕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的节日主题,结合“送法下乡”、 “四进社区”活动,扎实开展春运便民、关爱弱势群体、改善环境秩序等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一个文明祥和、温馨和谐、整洁有序的节日环境。
(一)广泛开展春运便民志愿服务。
积极参加市直机关组织的在火车站、汽车站及车票代售点的志愿服务任务,为长时间排队买票、候车的群众提供热水、板凳、雨具和应急药品及其它相关服务。依托志愿服务工作站,为人们提供出行咨询、运送行李、照顾老幼等服务。
(二)广泛开展亲情关爱志愿服务。(1)组织志愿者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为重点,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他们置办年货、张贴春联、打扫卫生,陪他们聊天、拉家常、逛庙会,进行身体检查和心理疏导。(2)开展“邻里一家亲”活动,把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接到家中,同吃团圆饭,共度除夕夜;组织志愿者开展为留守城市的农民工大拜年活动,送去节日祝福和生活帮助。
(三)广泛开展文化体育志愿服务。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组织法律志愿者进社区、进乡村,义务为群众答疑解惑涉法、涉访等问题,提供法律指导咨询,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用法理念,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广泛开展环境秩序志愿服务。(1)结合文明餐桌活动,在机关大力提倡勤俭节约,防止“舌尖上”的浪费。(2)开展“美在家庭、美在社区”活动,结合春节“除尘”习俗,组织机关干警搞好公共环境卫生,保持局机关和家属区干净整洁,努力营造洁净舒适、美丽宜人的公共环境。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各科(室、处)中心,要把组织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丰富和活跃群众节日生活的重要形式,作为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和“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的一件大事,要与“送法下乡”、“四进社区”结合起来,与“我们的节日·春节”主题活动结合起来,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
(二)突出思想内涵,营造浓厚氛围。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广泛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引导干警在参与中培育高尚道德情操,积极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群众路线。务求取得实效。要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着眼实际,多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便民服务,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着力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实事,使志愿服务更好地符合现代过节方式,符合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注重典型示范,形成强大声势。要结合科室实际、业务职能,找准突破口,在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上下功夫,在营造互帮互助、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礼让宽容、和谐融洽的人际环境上下功夫,要精心组织,为今年的各项志愿服务工作起好步、开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