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十大提升”行动中,我市将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对照2018年度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文明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转化为城市建设、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市民素质提升的内在要求,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新突破。
● 市民素质提升行动
9月底前,主次干道显着位置公益广告达到每500米不少于10处,每条测评街道都要有至少1处景观小品类公益广告,商业街区每100米设置不少于2处的公益广告设施,背街小巷打造公益广告文化墙;创建文明城市知识市民知晓率在85%以上;所有县(市)区利用城市公园打造核心价值观示范点不少于1处。
● 诚信守法提升行动
9月底前,市民对诚信建设的满意度高于86%;定期发布诚信建设“红黑榜”,严格落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措施。
● 文明风尚提升行动
9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志愿服务中心,100个乡镇(街道)、200个村(社区)志愿服务站建设任务;社区、市规划展示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医院、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景区景点等按照标准建立志愿服务站;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本地常住人口15%以上,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大于等于90%,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的55%以上。
● 街景整治提升行动
9月底前,主干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盲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城区公厕、公交站台、标识标线及路灯、绿化带、盲道、环卫保洁等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运转正常、标志清晰、整洁美观;沿街建筑立面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乱象,修补沿街残缺破损墙面,粉刷影响市容观瞻的陈旧墙面;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99%以上,亮化设施无污损、破旧、文字残缺、灯光显示不全、轮廓线断续等现象;市区河渠水面无垃圾漂浮物,两侧护坡护栏完好整洁;中心城区燃煤锅炉、煤电机组及黑臭水体、死角垃圾、隐蔽重污染排放基本清零。
● 文明交通提升行动
9月底前,100%出租车达到车容车貌干净卫生,车辆一天一清洁,白色座套一天一换,主动给乘客发票,无拒载、绕道或不打表、宰客、甩客、拼客现象,每辆出租车行业规范、公益广告宣传醒目突出,投诉热线电话24小时保持随时接听,2小时内处理并反馈;重点开展交通违法百日整治攻坚行动,集中整治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车辆逆行、车辆违停等交通乱象。
● 集(农)贸市场提升行动
9月底前,所有集(农)贸市场在醒目位置打造公益广告宣传阵地,集中展示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精神文明创建宣传内容;消除集(农)贸市场及周边500米至1000米范围内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出店经营、车辆乱放等现象。
● 窗口服务提升行动
以22类窗口行业为重点,9月底前,健全完善市民之家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市民对每个窗口服务行业满意度不低于90%;按照进门可见、固定阵地、分栏展示、图文并茂的要求和“室内不低于6处、室外不低于10处”的标准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栏,刊播公益广告。
● 背街小巷提升行动
9月底前,打通27条“断头路”,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完成中心城区50条背街小巷改造提升任务,装灯率100%、亮灯率96%以上;中心城区所有街道全面落实“街长制”“路(巷)长制”管理;完成老旧小区违法建筑专项治理工作;加快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实现中心城区无高空飞线充电;老旧小区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垃圾房、垃圾箱完好、整洁。
● 商业街区提升行动
9月底前,各县(市)建成至少3条文明诚信示范街区、2个诚信示范社区、10个诚信示范市场或商业中心;各城市区建成至少2条文明诚信示范街区、1个诚信示范社区、10个诚信示范市场或商业中心。
● 城乡共建提升行动
9月底前,完成农村公路干线和路边、河边、村边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乱拉乱扯等脏乱现象整治,消除环境卫生死角,治理违法违规加工作坊、废品收购站点;在醒目位置建设公益广告宣传阵地,宣传主要突出乡村振兴、移风易俗、扶贫扶志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