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21〕66号),我市栾川县司法局赤土店司法所、孟津区司法局会盟司法所、洛龙区司法局开元路司法所被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栾川县司法局栾川司法所所长杨遂生、宜阳县司法局香鹿山司法所所长王鹏、新安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江海洋被授予“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强基导向,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司法所办公场所、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和业务能力建设,司法所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所共参与排查化解各类纠纷17070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6434次,受教育面达109万人,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608条,参与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255件,指导制定村民规约509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