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会商,研判汛情发展趋势,安排部署强降雨防范工作,并向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长江、太湖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密防范,突出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预测预报预警,特别要加强灾害性雨水情的监测预报,提前发布预警,牢牢把握防御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特别关注强降雨可能引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切实落实防御责任,充分发挥已建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的作用,加强监测预警、及时转移群众;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确保运行正常;加强对学校校舍、工矿企业施工区域、交通铁路干线等重要部位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对各类小型水库、水电站调度运用管理的监督、指导和检查,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病险水库要降低水位必要时空库运行。加强水库大坝、泄洪设施等关键部位的监测巡查,及时发现并抢护险情,及时转移水库下游受威胁的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四是切实做好防汛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信息,并做好阶段性灾害过程的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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