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清单的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精神,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全市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市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实行柔性监管,现将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发现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_365bet手机网站应急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发现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适用情形
				 
				
					不予处罚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非主观故意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2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生产经营单位变更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个月内未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以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证超过有效期6个月内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3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生产经营单位对3名以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均已达规定时间和内容的80%以上,且考核合格,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4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记录3名以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或者内容,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5
				 
				
					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非主观故意未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6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非主观故意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从业人员2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6个月内未制定、修订应急预案,但应急预案正在评审或者论证,或者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3个月内未按规定修订应急预案,但应急预案正在评审,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7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未构成重大危险源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1处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不构成重大事故隐患),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8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有1台安全设备安装位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9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非主观故意未为3名以下从业人员提供某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10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生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
				 
				
					生产经营单位有1处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出口、紧急疏散通道被临时占用,首次发现并立即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11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生产经营单位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1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1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14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15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首次发现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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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幅度
				 
				
					从轻处罚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1.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2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50人以下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1.二万元以下罚款;2.二万元以上四万以下罚款。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豫应急办〔2021〕120号),《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
				安全生产法>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2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1.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内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2.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2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内或者有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或者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6个月以上一年内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1.二万元以下罚款;2.二万元以上四万以下罚款。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豫应急办〔2021〕120号),《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
				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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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1.未按照规定对5名以下或者用人单位总人数3%以下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对5名以下或者用人单位总人数3%以下从业人员如实告知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的;2.2.未按照规定对5名以上20名以下或者用人单位总人数3%以上10%以下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对5名以上20名以下或者用人单位总人3%以上10%以下从业人员如实告知安全生产相关事项的。
				 
				
					1.二万元以下罚款;2.二万元以上四万以下罚款。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豫应急办〔2021〕120号),《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
				安全生产法>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4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1.未如实记录5名以下或者用人单位总人数比例在3%以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2.未如实记录5名以上20名以下或者用人单位总人数3%以上10%以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1.二万元以下罚款;2.二万元以上四万以下罚款。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豫应急办〔2021〕120号),《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
				安全生产法>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5
				 
				
					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1.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一年以上未组织演练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6个月以内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6个月以上一年内未组织演练的;2.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一年以上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6个月以上一年内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一年以上未组织演练的。
				 
				
					1.二万元以下罚款;2.二万元以上四万以下罚款。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豫应急办〔2021〕120号),《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
				安全生产法>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6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3名以下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并上岗作业的。
				 
				
					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豫应急办〔2021〕120号),《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
				安全生产法>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7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未在3处以下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豫应急办〔2021〕120号),《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
				安全生产法>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8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未为5名以下或者用人单位总人数3%以下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2.未为5名以上20名以下或者用人单位总人数3%以上10%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1.处一万元以下罚款;2.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豫应急办〔2021〕120号),《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
				安全生产法>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9
				 
				
					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一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或者未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
				 
				
					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豫应急办〔2021〕120号),《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
				安全生产法>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10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有1项一般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消除的。
				 
				
					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豫应急办〔2021〕120号),《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五)项
				安全生产法>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_365bet手机网站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适用情形
				 
				
					裁量幅度
				 
				
					从轻处罚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属于首次被发现,及时纠正,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
				 
				
					一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2
				 
				
					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属于首次被发现,及时纠正,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
				 
				
					一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3
				 
				
					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全员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保险到期未及时购买,属于首次发现,及时纠正,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
				 
				
					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预警提示、开展行政指导,监督整改到位
				 
			
文件链接:/uploads/soft/20230106/1672974986.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