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图,读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事项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通知》按照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备案范围和分级、备案流程、申请材料和工作要求。
《通知》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应急预案编制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
《通知》还对预案评审、预案修订、重新备案、预案演练等其他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