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单位(盖章): |
审批事项名称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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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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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业务科室 |
三科 |
负责人 |
潘贵德 |
负责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
潘贵德 63910908 132503491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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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
胡婷婷 |
承办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
胡婷婷 63910908 15838829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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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
受理 人员 |
裴红兵 |
受理人办公电话及手机 |
裴红兵13592008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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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环节 (如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
受理——初审——复审——审核——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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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含设定依据和实施依据)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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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申请材料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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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名称(附样表)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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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最终决定机关 |
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_365bet手机网站安监局 |
所出证照或批准文件名称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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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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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申请书 2、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又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4、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一式六套)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