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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02号提案的答复

        更新时间:2019-06-19 09:49:00点击次数:2641次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2002号提案的答复

        徐秋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切实做好全市尾矿库综合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尾矿库是非煤矿山领域重大危险源之一,因其可能造成巨大的危害,历来是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为消除隐患,市委、市政府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对尾矿库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尾矿库下游居民所面临的安全威胁。

        一、实施标本兼治,以治标促进治本

              1、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尾矿库长治久安。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通过综合利用、闭库销库、下游搬迁、提升改造等方式对228座尾矿库(含115座“头顶库”)进行综合治理,集中三年时间解决尾矿库安全问题。2017年计划治理122座(含78座“头顶库”),2018年计划治理54座(含37座“头顶库”),2019年计划治理52座。目前,2017年、2018年已按计划完成治理任务,无论是安全方面,还是环保方面,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按照治理计划,2019年全市共计划治理52座尾矿库(其中栾川县31座、嵩县18座、汝阳县3座),上半年治理32座,下半年治理20座。截止到6月14日,上半年治理的32座尾矿库已全部完工(栾川县17座、嵩县13座、汝阳县2座),实现市委、市政府“主汛期前大头落地”的治理目标,为今年尾矿库安全度汛提供保障。列入下半年治理任务的20座尾矿库,须在8月30日前完成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工作,9月上旬全部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完成治理工程施工,12月3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

             2、抓好尾矿库“上、中、下”游管控。对于尾矿库的“上、中、下”游,主要采取“上游治环境、中有保运行、下游抓应急”的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上游治环境:及时排查治理,防止山石滚落、滑坡对坝体造成损坏;定期清除上游沟河堆积物、构筑物、枯枝败叶等杂物,确保汛期排洪系统完好、畅通、管用。中游保运行:全面加强对尾矿库运行状况的管控,特别是加强对干滩长度、浸润线、排洪渠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检查、监测,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彻底。下游抓应急:在有序推进下游群众搬迁的同时,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通过定期开展群众参与的实战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群众的应急避险能力,确保在突发险情时都能安全撤离。

        3、对停用库督促落实尾矿库企业的主体责任。 一是对停产或停建3年以上的尾矿库,企业不能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由政府公告后仍然无人负责的,由政府收回尾矿库所属权,实施拍卖后进行闭库治理,资金不足部分在安全生产基金列支。二是对于经政府公告后企业负责人能够主动承担责任的,可由企业负责人向政府签订保证书,企业自行进行隐患整治,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及配备防汛物资,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政府在安全生产资金上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

        4、及时做好尾矿库闭库注销工作,逐步减少尾矿库数量。依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发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安委〔2017〕9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尾矿库闭库退出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尾矿库三年治理计划,2017年-2018年,栾川县、汝阳县、嵩县、洛宁县对符合闭库、销库条件的97座尾矿库(其中“头顶库”48座)实施了闭库、销库治理。各有关县应急管理局按照闭库、注销退出程序,提请相关县政府对97座(栾川县77座、汝阳县8座、嵩县10座、洛宁县2座)已闭库、销库尾矿库进行了公示、注销,不再依照安全生产法规管理。

        二、创新举措,提升管理水平

        一方面,积极推进企业尾矿库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建设市、县尾矿库在线监控中心,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尾矿库汛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隐患,快速进行有效处置。目前,汝阳县、栾川县、嵩县、洛宁县均已建成县级尾矿库在线监控中心;全市三等以上运行尾矿库及四等运行尾矿库已全部建成在线安全监测系统,日常监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落实尾矿库库长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汛期安全监督管理2019年5月29日在《洛阳日报》对全市有关县、乡级政府尾矿库库长及企业尾矿库库长包库情况进行公示。按照有关政策和要求,各级库长认真履行包库职责,及时掌握尾矿库库区生产、管理、天气等情况,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同时,抓好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信息通联,将各级库长、各乡镇及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矿山尾矿库企业等各级责任人的通讯方式录入平台,一旦遇到极端天气,通过信息平台第一时间发布天气预警,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尾矿库许可管理

            要强化源头管理,严把尾矿库项目选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准入环节,严防新的“头顶库”产生。对于许可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不予许可;对于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须由对应监管科室予以行政处罚,并进行闭环执法。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到位或未闭环执法的,不得通过相关的项目审批。

        四、加快实施尾矿再利用,积极推进尾矿领域新技术。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解决尾矿大量堆存带来的安全、环境、资源和土地等方面的影响和问题,加快实施尾矿再利用技术的推广和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尾矿库对下游安全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是实施尾矿干排新技术。通过组织企业参观学习,引进灵宝市尾矿库干排新技术,采取典型引路、逐步推广的办法,使尾矿库干排技术在我市及时得到推广和应用。目前,栾川县栾灵金矿、风帆选矿厂、金立选矿公司等6家企业成功使用了尾矿干排新技术,使尾矿库本质安全得到了提高。

        二是大力推进尾矿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尾矿库数量。为有效缓解尾矿堆存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对现有的尾矿库进行回采利用,实现尾矿变废为宝,从根本上消除尾矿库对下游造成的安全威胁,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加大在尾矿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研发、实验投入。近年来,通过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市共对4座尾矿库进行了回采利用,一方面对尾矿中钨、钼、铁等金属进行二次回收利用,另一方面进行技术研发,利用尾砂进行建筑保温材料和轻质砖的加工制作,目前该技术已经实验成功,一旦批量生产,将有效提高我市尾矿综合利用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在今后工作中能得到您更多的指导和建议。

        致谢!

                          2019年6月19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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