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_365bet手机网站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科学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 事故分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 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有效救援的工作原则。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非煤矿山发生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超出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处置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特别重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按照国家、省相关预案执行,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6 风险评估
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分布广,地下开采矿山、露天开采矿山、尾矿库数量较多,非煤矿山领域存在冒顶片帮、中毒和窒息、火药爆炸、放炮、透水(及淹溺)、坍塌、火灾和各类尾矿库的滑坡、洪水漫坝、坝坡失稳、渗流破坏、浸润线过高、管涌、坝体液化、裂缝等危险因素。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铁塔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中国移动洛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洛阳分公司,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兼任。市应急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事发地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
决定启动较大以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统一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社会稳定和伤亡人员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公布事故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2.2.2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落实市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组织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救援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督导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应急救援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关注舆情,配合宣传部门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承担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知识宣传,加强舆情管控。
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警戒区设置和警戒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牵头组织技术专家组提供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按照市政府指令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制定事故可能造成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方案;开展事故现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开展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等工作;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协调事故单位完成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抢救期间的气象保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供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处置意见。
市总工会: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市民政局:负责对家庭困难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临时救助,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事故中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应急救援运输工作,及时把物资和设备运到抢险现场。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力量处置爆炸和火灾扑救,搜救受伤人员,扑灭火灾,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蔓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商抢修受损的通信系统,为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中国铁塔公司洛阳分公司、中国移动洛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洛阳分公司、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负责通讯设施的抢修工作,架设临时设备,做好应急处置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
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应急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后勤保障、善后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负责依法指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非煤矿山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参与较大以上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2.4 现场指挥部职责
指导地方政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负责跨区域应急专家、救援队伍的协调调度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协同跨县(市、区)类事故救援;为事故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支持;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5 工作组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治安警戒、医疗救护、环境监测、宣传报道、善后处置、技术专家等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中国铁塔公司洛阳分公司、中国移动洛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洛阳分公司、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事发地县(市、区)政府。
职责:负责实施市应急指挥部批准的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指挥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抢险救援;负责事故抢险救援的油料供应、气象信息、电力供应、通信保障、物资管理和交通保障。
(2)治安警戒组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事发地县(市、区)政府。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交通疏导、现场调查取证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依法控制事故责任人。
(3)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成员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发地县(市、区)政府。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等工作;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救援药品、器械等物资调配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4)环境监测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成员单位:市气象局。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做好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处置。
(5)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市、区)政府。
职责:维护现场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及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6)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事发地县(市、区)政府。
成员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卫健委、总工会。
职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及相关善后处理工作。
(7)技术专家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相关部门、领域专家。
职责: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研究,提出科学合理救援方案;研究分析事故灾害形势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有效防范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对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建议。
3.预警
3.1 预警分级
按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由高到低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
红色预警。情况危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或引发次生、衍生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橙色预警。情况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事故;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更多人员伤亡。
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有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较多人员伤亡。
蓝色预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或引发事故;事故已经发生,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造成人员伤亡。
3.2 预警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将预警信息及时报送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便提前部署应对工作。
3.3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预警级别、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4 发布途径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5 预警响应
蓝色预警响应:负有信息报告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事态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对事态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通知事发地应急救援队伍原地待命。
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基础上,通知事发地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调运事发地区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告知附近居民周边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态严重时的疏散准备。
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基础上,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转移、疏散或撤离可能受事故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通知相邻县(市、区)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物资和应急队伍出动准备,确保随时调用。
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通知相邻县(市、区)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及时调运相邻县(市、区)应急救援物资到现场;组织周边居民迅速进行疏散。
4.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向事发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灾害类型、伤亡情况,同时予以核实,并立即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汇报,经分析研判后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应急管理部门。
信息报告内容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信息来源,事故类型,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
5.应急响应
5.1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向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组织人员疏散、撤离,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应立即组织人员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5.2 响应分级
根据非煤矿山事故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市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分为Ⅲ级、Ⅱ级、Ⅰ级。Ⅲ级为最低响应等级,Ⅰ级为最高响应等级。
5.3 响应行动
5.3.1 Ⅲ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视情召开会议,研判形势,制定措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事故信息,关注事故发展,做好县(市、区)请求支援的准备工作。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5.3.2 Ⅱ级响应
发生较大事故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请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启动Ⅱ级响应。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对处置工作,视情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判形势,制定措施。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出建议,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终止Ⅱ级响应。
5.3.3 Ⅰ级响应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请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启动Ⅰ级响应。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指挥长组织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应对措施,带领指挥部全体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全力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待上级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向其移交指挥权,并继续做好后续保障工作;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对接工作。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提出建议,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终止Ⅰ级响应。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理
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理工作。社会保障、保险公司和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接待遇难人员家属、工伤赔偿、抚恤和意外伤害赔偿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
事故救援结束后,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影响、责任划分、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取证,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7.保障措施
7.1 队伍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非煤矿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培训;消防救援队伍、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7.2 通信保障
各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通讯条件,并确保通信畅通;应急救援现场应配备现场紧急通讯系统,与市应急指挥部保持通讯畅通,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各县(市、区)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讯保障。
7.3 资金保障
市政府为建立应急指挥系统、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应急储备、公益宣传、奖励等方面提供资金保障。
7.4 物资保障
各县(市、区)应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建立物资储备档案,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维护。各有关单位应当根据职能分工储备相应的救援物资装备。
8.监督管理
8.1 监督检查
市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2 宣传培训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咨询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非煤矿山生产经营企业应注重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防范技能的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掌握风险防范技能和事故处置应急措施。
8.3 应急演练
地方各级政府应积极做好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通过演练发现问题,及时修订预案。
8.4 责任与奖惩
市政府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不服从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9.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市应急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本预案进行评估,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情况,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9.2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_365bet手机网站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_365bet手机网站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6﹞92号)同时废止。
9.3 应急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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