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市政府金融办的大力推动下,市财政出资 2000 万元,设立企业还贷周转金,为我市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到期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
自4月末我市还贷周转金业务开展以来,我办大力推动此项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1家企业无偿申请使用4985万元。
市政府金融办主要做法:一是积极引导有关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扩大还贷周转金业务合作范围,使其惠及我市更多企业。在委托洛阳银行作为承办银行的基础上,又和其他2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含13家农信社、农商行)签订了合作协议,签订协议的金融机构均可推荐其客户免费使用。二是召开业务推动会。召集签约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就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并详细介绍了业务流程,下发了相关文件资料,对办理此项业务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加大业务宣传,通过洛阳日报、东方今报、伊川县银企对接会以及有关网站对此项业务进行宣传介绍,让更多企业了解还贷周转金业务。(市政府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