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司法局坚持“五抓五增强”
全力打造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今年以来,嵩县司法局把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作为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工作开展中坚持“五抓五增强”,全力打造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一是抓便民服务,增强亲和力。在全县16个乡镇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318个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组织全县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两委法律顾问,实现“一村一律师”,便于群众及时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建立农村低保户、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档案,在档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于审查、简化程序,降低了群众维权成本,真正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二是抓法援宣传,增强影响力。把对《法律援助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列入普法规划,将法律援助的宣传作为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的主要内容,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及发放传单、法律援助联系卡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援助范围、条件、程序等,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提高广大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三是抓督导管理,增强执行力。成立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聘请法律援助社会监督员,公开监督电话,强化对法律援助立案、办案过程及办案质量的监督,推行监督举报制、评议制等,对违反法律援助规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确保应援尽援目标的实现。
四是抓稳定发展,增强和谐力。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党和政府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均实行先调解、后诉讼或仲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纷争,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五是抓案件质量,增强公信力。大力开展精品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提高援助律师办好案件的责任心和主动性。采取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等形式,征求当事人对法律援助的评价,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不断增强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