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司法局五项措施
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为扎实推动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期,偃师市司法局采取五项措施,全面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是完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健全完善市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三级网络体系”,确保每个法律援助受援对象在一小时内到达法律援助中心或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申请或求助。通过“一站式服务”,对符合受援条件和相关材料齐全的受援者一次性办理申请、审查、审批、受援等全部手续,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二是抓好窗口建设,为民服务实现“零等待”。把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创新便民措施,落实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坐班制度,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程序,使案件的申请、受理、审批与指派同步进行,实现“零距离”、“零等待”。三是关注农民工群体,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农民工集聚地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在农民工居住场所设立“法律援助指示牌”,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等案件不再进行经济审查;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坚持宜调则调、能诉快诉原则,降低维权成本;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专线功能,认真解答、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合理诉求;加强与工会、信访、劳动保障、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农民工维权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高援助工作的实效。四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办案质量。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回访活动,及时听取受援群众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的评判,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通过实施法律援助申请、审查、审批、跟踪,全面掌握全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进程,提高办案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努力实现“零投诉”。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晓率。引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以案解法、以法释案等手段宣传《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引导以村(社区)调解员为基础的“法律援助联络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用身边的事宣传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偃师《西亳新讯》和偃师普法网等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公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