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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_365bet手机网站减灾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_365bet手机网站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5-11 15:23:32点击次数:1581次

        市减灾委各相关单位:

        现将《洛阳市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试行)》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4月7日

          

         

        洛阳市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各涉灾单位业务优势,促进交流互动,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为救援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_365bet手机网站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灾情会商包括定期会商与紧急会商两种形式,由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银保监分局、市供电公司、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及其他有关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机构以及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第三条 灾情会商采取会议形式进行,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视频、电话、传真、互联网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会商主要内容:

        (一)通报本系统本单位统计调查的相关灾情信息,分析核定灾情数据;

        (二)督促指导本系统的县级、乡级部门配合灾情填报部门搞好核定后灾情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通报本单位减灾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重大举措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其他需要会商的事项。

        第五条 相关涉灾单位自然灾害灾情统计调查具体职责:

        (一)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市自然灾害情况的汇总,组织、协调和管理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工作,会同各相关涉灾单位开展自然灾害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二)市民政局负责核实提供民政服务机构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损民政服务机构数量、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5)、《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5公共服务)有关数据。

        (三)市水局负责核实提供水利工程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损水库数量、受损水电站数量、受损堤坝长度、受损护岸数量、受损水闸数量、受损塘坝数量、水利基础设施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4基础设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4基础设施)有关数据。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实提供城镇和农村居民房屋及房屋经济损失、市政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倒塌居民住房户数和间数及面积、严重损坏居民住房户数和间数及面积、一般损坏居民住房户数和间数及面积、居民住宅用房经济损失、受损市政道路长度、市政道路基础设施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1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附表4基础设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1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附表4基础设施)有关数据。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提供农业、畜牧养殖业、渔业、农村生活设施、农村居民家庭财产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农作物受灾面积(其中粮食作物受灾面积)、农作物成灾面积(其中粮食作物成灾面积)、农作物绝收面积(其中粮食作物绝收面积)、受损农业生产大棚面积、农业经济损失、因灾死亡大牲畜、因旱饮水困难大牲畜、因灾死亡小牲畜、因旱饮水困难小牲畜、因灾死亡家禽、倒塌或损毁圈舍面积、饲草料损失、畜牧养殖业经济损失、水产养殖受灾面积、渔业经济损失等农村家庭财产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1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附表2农林牧渔)、《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1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附表2农林牧渔)有关数据。

        (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核实提供交通运输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损受损村道长度、公路长度(其中阻断公路长度)、受损水运航道长度、交通基础设施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4基础设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4基础设施)有关数据。

        (七)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核实提供文化、广播电视服务、旅游行业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损文化机构数量、公共文化服务经济损失、受损广播电视播出服务机构数量、受损广播电视传输线路长度、受损广播电视设施数量、广播电视播出服务机构经济损失、旅游行业受损企业数量、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3工矿商贸、附表5公共服务)、《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3工矿商贸、附表5公共服务)有关数据。

        (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地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提供地质灾害类型、成因、规模、威胁范围、受灾人数、经济损失、发展趋势和防范应对地质灾害发生应急处置措施,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核实提供工业企业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损工业企业数量、工业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3工矿商贸、附表4基础设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3工矿商贸、附表4基础设施)有关数据。

        (十)市林业局负责核实提供林业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草场受灾面积、草场过火面积、林地受灾面积、林地过火面积、林业草原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2农林牧渔)、《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2农林牧渔)有关数据。

        (十一)市商务局负责核实提供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损批发和零售网点数量、批发和零售业经济损失、受损住宿和餐饮网点数量、住宿和餐饮业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3工矿商贸)、《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3工矿商贸)有关数据。

        (十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核实提供受损市政供水管网长度、受损市政排水管网长度、受损市政供气供热管网长度、市政基础设施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4基础设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4基础设施)有关数据。

        (十三)市教育局负责核实提供教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损学校数量、公共教育服务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5公共服务)、《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5公共服务)有关数据。

        (十四)市卫生健康负责核实提供医疗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损医院数量、受损卫生机构数量、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5公共服务)、《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5公共服务)、《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快报表》、《救灾工作情况统计年报表》有关数据。

        (十五)供电公司负责核实提供电力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损电力线路长度、受损输变电设备数量、电网及所属设备设施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4基础设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4基础设施)有关数据。

        (十六)银保监分局负责核实提供金融业方面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损金融网点数量、金融业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3工矿商贸)、《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3工矿商贸)有关数据。

        (十七)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实汇总移动、联通、电信和铁塔等通信公司的受损通信线路长度、受损通信基站数量、通信基础设施经济损失等,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填报《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4基础设施)、《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年报表》(附表4基础设施)有关数据。

        第六条 定期会商原则上以现场会商方式,可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研判会商一并进行,每季度一般召开1次,全年一般召开不低于4次。

        第七条 紧急会商针对发生的重大灾情临时召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采取会议会商、电话会商等形式,也可通过传真、互联网等形式互通工作信息,及时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

        第八条 灾情会商单位要明确联系科室和联络员,并指定具体人员负责灾情会商工作,负责单位灾情会商的联络、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九条 会商结束后,形成灾情会商报告,按程序上报市委、市政府及省应急管理厅,通报相关单位、(区)。

        第十条 要坚持客观准确、口径一致的原则,各单位要加强和各(区)相应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市县两级灾情数据统一。会商核定的灾情数据,不得擅自变更修改,各单位在对外发布灾情信息,上报统计数据报表时,一律以会商结果为准。

        第十一条 (区)减灾办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制度,做好地区自然灾害灾情会商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编辑:lyan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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