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编号
					 | 
					
						1441011
					 | 
					
						清单事项种类
					 | 
					
						其他职权事项类
					 | 
				
				
					| 
						职权名称
					 | 
					
						监管企业清产核资结果核准
					 | 
				
				
					                                 
				
				
					| 
						实施主体
					 | 
					
						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_365bet手机网站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设立依据
					 | 
					
						
							
								
									|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号)第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 第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符合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八条:“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实施条件
					 | 
					
						符合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可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三)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 
				
				
					| 
						实施流程
					 | 
					
						
							
								
									| 
										受理
									 | 
									
										1.受理责任:受理企业清产核资申请并下达立项批复;受理企业清产核资结果和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对其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完整性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补材料。
									 | 
								 
								
									| 
										审核
									 | 
									
										2.审核责任:组织人员进行审核。
									 | 
								 
								
									| 
										送达
									 | 
									
										3.送达责任:下达清产核资结果批复。
									 | 
								 
								
									| 
										存档
									 | 
									
										4.存档责任:清产核资全套资料立卷存档。
									 | 
								 
								
									| 
									 |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 
				
				
					| 
						办理期限
					 | 
					
						
					 | 
				
				
					| 
						需提交的材料
					 | 
					
						
							
								
									
										1. 企业清产核资申请文件                                                                ;  
2. 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  
3.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  
4. 清产核资工作结果报告                                。  
									 | 
								 
							
						 
					 | 
				
                                                                 
				
					| 
						承办科室(单位)及联系电话
					 | 
					
						
							
								
									| 
										编号
									 | 
									
										承办科室(单位)
									 | 
									
										联系电话
									 | 
								 
								
									| 
										1
									 | 
									
										市国资委财务监管与资本运营科
									 | 
									
										0379-63915100
									 | 
								 
							
						 
					 | 
				
                 
				
					| 
						监督投诉机构及联系电话
					 | 
					
						
							
								
									| 
										编号
									 | 
									
										监督投诉机构
									 | 
									
										联系电话
									 | 
								 
								
									| 
										1
									 | 
									
										市国资委监督监察科
									 | 
									
										0379-63938300
									 | 
								 
								
									| 
										2
									 | 
									
										110联动办公室
									 | 
									
										110
									 | 
								 
							
						 
					 | 
				
				
					| 
						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爱彩365彩票官方app下载_Microsoft 365家庭版_365bet手机网站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清单流程图
					 | 
				
				
					
						 
					 |